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将采取四项“严厉措施”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4-12-31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针对近期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表示,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这是从29日晚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近期江西、广东、宁夏、河南、北京等地连续发生5起建筑坍塌事故。陈政高说,对发生事故地区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发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三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影响恶劣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督办是否合法合规、督办是否处罚到位。事故查处情况将在中国建设报上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当前重点要解决安全管理松弛、安全责任不清、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此外,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不利局面。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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