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纳入到指导意见中的政府采购的环境公共服务,将包括城乡生活废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单项或者一体化服务,城乡区域河道水域、公园湖泊水质养护、城乡植树种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城乡公用土地的环境修复服务。
《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