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或将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4-5-26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称,从环保部权威人士处获悉,为了防止相关部门和企业“雁过拔毛”,蚕食相关环保资金,目前环保部拟出台《政府采购环境服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报送,预计6月出台。

       据了解,纳入到指导意见中的政府采购的环境公共服务,将包括城乡生活废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单项或者一体化服务,城乡区域河道水域、公园湖泊水质养护、城乡植树种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城乡公用土地的环境修复服务。

《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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